关于选派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语合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启动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截止至6月7日。
二、岗位需求
经征询有关学校,现有近200个中文教学机构提出中文教师需求申请。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疫情期间,承担语合中心认可的远程中文教学工作的,以实际承担的课时数核算教龄(核算标准为320课时/学年),由申报课程的国内高校(机构)或国外高校(机构)提供证明。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连同国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于6月7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至东校区行政楼615办公室。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熊琳、朱英毅
联系电话:8484188
国际交流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