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录取后注意事项
一、行前
1、接通知后在国际交流处领取录取材料(项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领取时注意材料数量。部分材料在回国后需要提交,请妥善保管。注意:所有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红头文件,需用来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不要将原件在签证时提供给外国使馆!
2、在国家留学网下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以下简称《须知》)最新版本,了解派出、在外、回国的相关规定,并根据须知指导做好预约机票、交存保证金等与留学基金委相关的工作。
3、留学人员中的适龄教职工须在校计生办办理《计生承诺书》,保证在外期间遵守计生纪律,方能办理派出手续。详情咨询各部门计生专干。
4、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办理同意派出函的项目录取人员,应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按照《须知》规定向留学基金委申请。
5、办理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手续。需公证协议内容,仅公证“签名”不会被留学基金委受理。公证后的协议书应交1份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6、公派留学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学校签署《出国访学人员协议书》,详情请咨询人事处。
7、公派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因公出国申请表》,说明所申请项目录取情况、留学单位、留学时间,由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国际交流处未收到申请表将不予办理录取后手续。
二、境外
1、抵达留学目的地后,立即向当地我国使领馆教育部门报到,并办理领取奖学金手续。
2、向国际交流处提供境外住址及电话、邮件联系方式。
3、按照《须知》要求,做好学习、工作情况定期汇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认真完成公派留学任务。须每3个月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
4、在国外访学期间需要请假回国的,可向所在地使领馆教育处咨询办理申请请假回国事宜。请假时间较长需报学校批准的,请向国际交流处提供请假报告(说明留学身份、请假起止时间、请假原因,报告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外方同意请假函件、留学基金委资助资格证书复印件。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在收到材料后向上级报批。原则上不受理提前回国、延期回国申请,因特殊原因确有相关需要的,参照请假申请办理。延期回国申请须注明延期期间在外经费来源。
三、回国
1、结束访学回国前,在当地我国使领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凭该证明复印件、留学总结、国外邀请方出具的评价意见、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填好的保证金提取证明表(《须知》附件)到国际交流处确认出国留学经历,以办理保证金提取手续。
2、回国后须在2周内以适当形式向所在部门和学校汇报留学成果,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国外学习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研修计划执行情况(对照申请时的研修计划确认)
2)通过访学已取得和即将取得的科研成果介绍(已发表成果应附复印件)
3)访学对学校、系院有关工作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4)对访学单位和合作对象的评价和鉴定
5)与外方合作伙伴(导师)合影1张
6)工作照3-5张(听课、讨论、讲学等与外方互动场景)
同时提交电子稿至国际交流处(ieo@hynu.edu.cn)。
3、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到人事处办理薪酬调整手续。
4、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联系人:魏菲菲、朱英毅
电话:0734-8484188 13974701618
邮箱:ieo@hyu.edu.cn
国际交流处
2015年1月23日
low dose naltrexone lyme disease
open naltrexone implant removal
naltrexone pain
charamin.jp naltrexone alcohol cravings
revia prescribing information
myjustliving.com opioid antagonists for alcohol dependence
naltrexone nausea
click naltraxon
naltrexone nausea
click naltraxon
purchase low dose naltrexone
sigridw.com naltrexone user reviews
buy naltrexone
click naltrexone pellet implant
文字:国际交流处